聊太high忘記拿電動自行車 中和警熱心找到車主領回

udn聯合新聞網
發表於2019/08/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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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8-29 14:47聯合報 記者柯毓庭╱即時報導

58歲的曾姓計程車司機日前帶著一台電動腳踏車跑進中和警分局,表示他不知哪位乘客將腳踏車遺留在他的後車廂,他也因此不知如何歸還,因此向警方求援。員警獲報後向警察廣播電台查詢有無民眾請求協尋電動腳踏車,果然找到失主蕭姓男子,並通知對方取回。

中和警分局日前接獲曾姓司機報案,表示他在早上清理計程車內時,發現一台小綿羊電動腳踏車,他因記不起是哪位乘客遺失的,車上又沒有安裝行車記錄器,只好向警方報警請求協助。

警方獲報後,檢查電動自行車上並無發現任何標誌,也未發現有民眾報案遺失,這時承辦巡佐朱世棟靈機一動,指示員警吳懿軒向警察廣播電台持旬有無民眾請求協尋,果然發現失主52歲蕭姓男子並通知他前往領取。蕭男向警方表示,他和友人搭計程車到中和員山路後下車,卻因為聊得太開心,忘記電動腳踏車還放在計程車後車廂,對於警方迅速尋回非常感謝。

中和警方便向民眾呼籲,民眾拾得遺失物,若能聯繫遺失人、所有人、其他有受領權之人,應儘速聯繫;若不能,則應帶著遺失物向警察、自治機關報告並將其物一併交存;「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」而逕自占有遺失物,則可能觸犯刑法第337條侵占遺失物罪而受罰。

蕭男非常開心能找回遺失在計程車上的電動自行車,對警方感激不已。記者柯毓庭/翻攝


資料來源:udn聯合新聞網